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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指南> 从业人员培训

关于在我部开展动物实验申请需提供“上岗证”电子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01

 

按照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的行业要求,为了加强清洁级动物实验室管理,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是在我部清洁级动物实验室进行试验的人员在申请动物实验时必须附本人“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扫描件或照片均可),否则不允许开展实验。

如无“上岗证”需联系82802533张淑英老师参加培训。


 


 
 

版权所有 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动物科学部